赵强
从上个月开始,深圳市坪山区马銮街道正式试行环境监测器控烟。通过在餐馆、商场、客运站、网吧、学校等禁烟区域安装监视器,实现了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电子眼”24小时监控。这一举措在国内尚属首创。
严格控烟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去年10月1日,新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控烟条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控烟条例再次被称为“史上最严”,不仅将电子烟纳入禁烟令范围,还在2014版控烟条例的基础上,将室外禁烟场所从七类增加到九类。这意味着公交车、长途汽车、出租车、地铁、船舶、民航客机、[/k0/]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站台以及候车队伍所在区域将全面禁烟。“禁烟令”越来越严,说明深圳对公共场所“禁烟令”的自我要求越来越高。控烟条例划出的红线告诉烟民,以后最好戒烟!
执法难一直是影响控烟效果的一大难题。比如2014版《控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该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由卫生主管部门和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如有妨碍执法的,罚款500元。”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许多地方的经营者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并没有劝阻非法吸烟。《深圳市控烟条例》实施效果评估结果显示,五年来各类禁烟场所违法吸烟行为的劝阻率从2014年的4.7%上升到2018年的28.9%,但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很多地方甚至出现“零劝阻”。
为提高执行力度,新控烟条例降低了个人吸烟处罚门槛,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有人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就可以对他进行处罚。但是,惩罚既不是目的,也不是上策。对于经营者而言,虽然避免了“劝阻”吸烟者的麻烦和尴尬,但在自己的经营场所被处罚的顾客终究不会好看,多多少少也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意。这时候“电子眼”的价值就凸显出来了。不仅可以帮助执法人员及时准确地发现违法吸烟者,这种探测器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提醒,就是所谓的“防患于未然”,让试图违法吸烟的人早早打消念头。有了这个让违法吸烟行为无所遁形的“电子眼”,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少有人会再心存侥幸,有助于吸烟者提高自律能力,控烟效果会更好。
锋利的工具能做好工作。“电子眼”就像一个强化控烟效果的“神器”,有助于控烟条例充分发挥其法律效力。深圳是科技之城,创新之城。以科技创新的手段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快推进深圳城市文明建设,也是一个可以推广到其他方面的新思路。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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